提前计议行车门谈别做“马谈上的思索者”一线微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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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当日晚19时14分许,熊先生驾车经过长寿区石堰镇兴隆路口处时,发现左前方一辆红色小车停在道路中央南京一日游最佳安排,遂跟着前车从其右前方经过,没想到刚要越过红色小车时,该车突然往右驶来,且未打转向灯,导致与熊先生的车发生刮撞。

  “我当时本来是在纠结走高速还是走国道,就停在那里跟家人商量,最后决定右转走国道,但没注意到右后方的来车”。红色小车驾驶人陈某某在事故发生后懊恼地说。

  陈某某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“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、文明驾驶行车路线。”之规定,负事故的全部责任。

  长寿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人:驾车出行时,要提前规划好行车路线,确保平安出行、安全到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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